冠脉介入治疗要掌握“七个平衡”

       2005-04-29
       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心内科的盖鲁粤教授认为,要在冠心病治疗中做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,实施正确的治疗策略,需要掌握“七个平衡”。
       ■医生利益与病人利益之间的平衡我 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,因此医师行医索取应得的报酬是正当的,关键是要合理、合法和适度——医生利益和病人利益的平衡就是合理、合法和适度。但是,他强调,无论如何也不能在损害病人利益的基础上获利。
       ■解剖改善与症状改善的平衡 对于某些确实存在狭窄病变而没有症状的病人,他主张不要去积极实行介入治疗。冠状动脉介入治疗不是整容,而是改善功能和缓解症状,因此只治疗“罪犯”,也就是引起缺血的病变部位,而不要见到狭窄就放支架。
       ■效果与危险性的平衡 盖鲁粤教授指出,冠脉介入治疗是一种有危险的治疗方法,严重的可以导致死亡,如果危险性大于治疗效果就不应该去做。另外,术者的经验,医院本身的设备情况等也是非常重要的条件,不具备这些条件的医院千万不能为了介入而介入。这样无疑违背了“以病人为本”的原则,也背离了医学的最初目的。
       ■近期与远期效果的平衡 冠脉介入治疗存在着再狭窄的问题,在药物支架时代,更有亚急性血栓和晚期血栓的问题。有些病变进行介入治疗的近期效果好,但是远期效果并不好,这些病变是否值得去做,还是有争议的,需要慎重考虑。
       ■完全再血管化与部分再血管化的平衡 多支血管病变的治疗存在费用高,时间长,危险性大的问题,因此需要考虑完全再血管化的必要性。盖教授提出,是否可以实行部分再血管化,而不是一定实现完全再血管化?他认为,医生需要结合病人的病情,身体状况甚至经济情况来综合考虑,找出最佳的治疗方案。
       ■外科搭桥手术和介入治疗的平衡 盖教授认为,尽管我们已经进入药物支架时代,再血管化问题似乎不再占据重要位置。但是慢性鼻塞病变,极度钙化病变,极度弯曲病变、弥漫病变,左主干病变等仍然是外科搭桥手术(实现再血管化手段之一)的适应证。
       ■费用和效果的平衡 冠脉介入治疗是非常昂贵的治疗,所以要慎重考虑花费与效果。他指出,实行介入治疗“性价比”比较差的冠心病类型包括:很难再通的慢性闭塞;左主干分叉病变;分叉病变;严重弯曲、严重钙化的病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