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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医大辞典
饮食须知
鹿肉
味甘性温。二月至八月不可食,发冷痛。白臆者、豹文者并不可食。
鹿肉
脯炙之不动、及见水而动、或曝之不燥者并杀人。同雉肉、蒲白、 鱼、 鱼、
鸡肉
、生菜、
鲫鱼
、 食,发恶疮。《
礼记
》云∶食鹿去胃,
鹿茸
不可以鼻嗅之,中有小白虫,视之不见,入人鼻必为虫颡,药不及也。不可近丈夫阴,令痿。
鹿脂
亦不可近阴。久食
鹿肉
,服药必不得力,为其食解毒之草故也。勿同
猪肉
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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