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二倍体细胞建株、检定及制备疫苗规程

人二倍体细胞株来源于正常人胎儿组织,主要用于培养病毒制备疫苗等。 [B]A细胞株的要求[/B] 用于疫苗生产的人二倍体细胞株(以下简称细胞株)须按下列规定进行全面检定。新建立细胞株,应按《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》进行审批。 1 建立细胞株必须具备下列资料 1.1 建立细胞株所用的胎儿的胎龄和性别,中止妊娠原因。 1.2 建立细胞株所用胎儿的父、母年龄、职业及健康状况,胎儿父、母系三代应无明显遗传缺陷和肿瘤疾病历史。在取胎儿组织时,应作出详细调查,报卫生部审批前,应进行一次重复调查。 1.3 原始组织种类,原代培养的数量与生长状况。 1.4 细胞培养史和生长特征,细胞寿命、世代数。 1.5 细胞生长液的成分。 2 细胞株的检定 2.1 染色体的鉴定和制片 细胞原系建株过程,每8~12世代*应作一次染色体检查,一株细胞整个生命期内连续培养过程中,至少应有4~5次染色体检查结果。 每次染色体检查,应从同一世代不同细胞培养瓶中取细胞混合再培养,制备染色体标本片。染色体标本应长期保存(直至褪色不能用为止),以备复查。 每次染色体检查,至少应随机取1000个分裂中期细胞,进行染色体数目、形态和结构检查,并作出有助于复查的记录,其中至少选择50个分裂中期细胞进行显微照相,作出核型分析。并应粗数500个分裂中期细胞,检查多倍体的发生率。 可以G分带或Q分带技术检查50个中期细胞染色体带型,应用照相图片作出带型分析。以显带技术检出的核型异常(假二倍体、倒位、易位等)发生率应用比现用上限更宽的基本数据进行评价,合格上限尚未定出。 2.1.1 合格要求 1000个和500个中医细胞标本中,检查异常率、合格的上限(可信限95%,Poison法)如表1。 表1